退換貨方式
商品鑑賞期
除易於腐敗、保存期限較短(退貨/取消時即將逾期)類之食品、客製化商品、當期之報紙、期刊或雜誌、經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、遊戲點數卡、其他點數卡、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等按「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」不適用 7 天鑑賞期之商品外,從商品抵達您手上開始即擁有7天商品鑑賞期 (7天含假日)。
保養品屬於個人美妝護理用品,鑑賞期僅供您猶豫與評估商品是否符合需求,並非商品的「試用期」。如您收到商品後有退換貨需求,請於收到商品 7 天內聯絡客服人員,並提供「姓名」、「訂單編號」、「連絡電話」、「退貨商品名稱」、「退貨原因及照片」等資料,客服人員收到後將會盡速協助您處理。
客服信箱:service@elevita.com.tw
客服專線:02-27763236(服務時間:週一至週五 09:00 - 18:00)
總部地址:106 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4段178-1號9樓
退貨須知
退貨商品須為未經使用,且無非人為瑕疵所造成的污損、故障,消保法保障 7 天鑑賞期僅供您猶豫並確認商品是否符合您的需求,並非商品的試用期;如本商店有提示您者,請保留完整的原始包裝(含外包裝紙盒),否則恕不接受退貨。
玻璃材質退貨特別提醒:為確保玻璃瓶器在運送途中的安全,退貨寄回時,請務必使用原出貨之紙箱,並將隨附的「防撞碎紙絲緩衝材」完整塞滿箱內空隙。若因未放置緩衝材導致商品在退回途中破損,恕無法辦理退款。
以下情況無法接受退貨:
超過 7 天的商品鑑賞期。
商品已拆封使用,或因人為因素而產生的破壞或已使用過,如:污損、故障、損毀、磨損、擦傷、刮傷、髒污。
退貨商品包裝破損不完整,或發票、配件不齊者。
惡意或大量退貨。
退貨流程(超商退貨便)
為了簡化您的退貨流程,本商店全面採用 7-11 C2B 退貨便 服務:
聯絡客服人員 → 2. 確認符合退貨資格 → 3. 客服提供「7-11退貨便代碼」 → 4. 請您於 4 天內至鄰近 7-11 門市利用 ibon 機台列印退貨單 → 5. 將全新完整的商品(含發票、贈品)包裝好交付超商櫃檯,即可完成退貨。(備註:若有特殊大宗退貨需求,將由本商店委託嘉里大榮至您指定的地址進行回收。)
退款說明
信用卡付款者:確認退貨商品回收並清點無誤後,系統將於 7-14 個工作天內直接把款項刷退至您原付款的信用卡帳號中(實際入帳時間依您的發卡銀行結帳日為準)。
超商貨到付款/轉帳者:確認退貨商品回收並清點無誤後,請提供您的銀行帳戶資料,款項將於 7-14 個工作天內以轉帳方式退回至您指定的銀行帳戶中。
換貨須知
換貨商品須為未經使用,且無非人為瑕疵所造成的污損、故障;如本商店有提示您者,請保留完整的原始包裝(含外包裝紙盒),否則恕不接受換貨。
換貨流程
您與本商店共同同意以換貨處理時,請您於原訂單進行退貨處理,並於商店重新下單;本公司將僅會針對差額向您寄發發票並收取或者退回該等費用;如無差額者則將無需另行處理。